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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科标本采集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16/12/14 8:57:44 【打印此页】关闭】 关键词:

一、血样的采集注意事项
1.血样要求在每一天的同一时间采集,理想的时间是早晨7:00到8:00,尤其以监测为目的时,更要保证标本采集时间的统一。最后一次食物和液体摄入应在前一天下午6:00到
7:00(门、急诊检验例外)。
2.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,放置过久影响检验结果。当取血不顺利时,切忌在同一处反复穿刺,易导致标本溶血或有小凝块,影响检测结果。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严格无菌概念。
二、检验科标本收集注意事项(联系电话:2614192)
临床化学/免疫检验多用非抗凝血标本,最好使用真空负压采集管。
1.化学项目大多需要空腹采集静脉血,采集血量通常为4.0~5.0ml。
2.无人为的溶血和混浊因素:如剧烈摇晃造成标本溶血;餐后采血会出现脂血。
3.多个组合检测项目同时采血时应安下列顺序采血:血培样→无添加剂管→凝血管→有添加剂管。有添加剂管的顺序为:橼酸盐管→肝素管→EDTA管→草酸盐/氟化钠管。
4.血、尿、粪常规,生化等项目均为每天上午检查,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出结果。特殊项目和细菌检查发报告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外送标本收集的注意事项
1.标本标识清晰无误,正确使用真空管,参照申请单的检验时间于检验当天9:00以前送到化验室。
2.醛固酮、血管紧张素Ⅰ、Ⅱ:采集管注明体位(卧位:病人在早晨6-8时起床前,取静脉血;立位:病人起床活动3小时,取静脉血。)
3.24小时尿采集方法:留尿当日早晨8时排空尿液,之后每次排尿均收集一大容器内。至次日早晨8时最后一次尿液共24小时尿液全部收集于洁净容器内,记录24h总尿量,混匀后取20-30ml至于有盖容器内送检。收集期尿液标本均应放冰箱(2℃-8℃)或阴凉处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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